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星期四, 6月 28, 2012

檢舉量暴增 抓違規外勞獎金高

勞委會去年頒布「民眾檢舉違反就業服務法相關規定獎勵金支給要點」,其中檢舉獎金最低兩千元起跳,比起要大費周章偷拍蒐證的環保獎金,更容易、投資報酬率也更高,現吸引原本「抓亂丟垃圾」的檢舉達人轉行「抓外勞」。台北市勞工局表示,今年檢舉外勞違規案件暴增,一至四月累積檢舉案量已超過去年,一名「熱心」的檢舉達人已領到約五萬元獎金。

外勞科長黃愛真表示,勞委會去年剛頒布檢舉獎勵金辦法,全年收到五百六十七件檢舉案,開罰三百四十九件,但今年一到四月檢舉案已高達六百四十四件,超過去年全年的檢舉量,開罰一百五十六件中,業績最好的檢舉達人,已拿到約五萬元獎金,且後續還有其他案件仍在查證。

黃愛真說,各類檢舉中最多的就是「雇主聘用未合法申請外勞」,獎金高達五千元,去年和今年合計已開罰一百七十一件,若運氣好,被檢舉外勞還屬行蹤不明對象,獎金跳至一萬元,以最高上限五人計算,一次最高可拿到五萬元;另外,「外勞從事許可外工作」也已開罰一百五十八件,檢舉獎金也有兩千元。
黃愛真還說,其他有獎金的檢舉項目還包括「雇主未在三天內通報外勞逃逸」(五千元)或「外國人未合法申請在台工作」(兩千元)等,也都有民眾檢舉。檢舉人不必自行蒐證
黃愛真指出,民眾檢舉違規外勞,不必大費周章想辦法自行蒐證,像有民眾就是到小吃店用餐,發現外勞在幫忙端菜、洗碗,認為可疑而向勞工局檢舉(電話:02-25502151,外勞事務科),並且提供時間、地點,和可疑外勞國籍等相關資訊,勞工局會主動調查和蒐證,開罰後檢舉人就可以領到獎金,流程大約三個月內完成。資料來源:自由時報

重申禁止強制勞動及全額給付薪資

勞委會重申,外勞在我國享有的權益不因國籍不同而有差別待遇,有關外勞生活及工作權益都訂定相關法規及保護措施,如適用勞動基準法的行業僱用員工,不分本、外勞都適用基本工資、加班費、工時及休假等相關規定,並禁止強制勞動及扣留外勞護照、居留證、存摺等文件,且規範雇主應全額給付外勞薪資,倘雇主如有違反規定,均依法查處。


美國國務院20日公布「2012年度人口販運報告」,肯定我國在防制人口販運上的積極作法,已連續3年將我國列為狀況最佳的第1級,其中高度肯定勞委會設置外勞人口販運被害人安置處所、持續辦理雇主及外勞法令權益宣導等重要保護及預防人口販運的措施。勞委會說,對於報告中建議強化勞委會官員及外勞查察人員對人口販運防制法及被害人鑑定的認識、續予補助非政府組織對被害人保護措施及計畫、持續強化安置庇護處所及被害人服務通譯補助,及持續宣導大眾對人口販運議題之認知。

另外暢通外勞諮詢及申訴管道設置1955專線,各縣市也會設立外勞諮詢服務中心,提供外勞各項諮詢及申訴服務,只要接獲外勞申訴案件,立即派請縣市政府前往查處、協助處理勞資爭議或轉換雇主,以避免外勞遭受不當對待;並建立中途解約驗證機制,避免外勞遭受強制遣返。

勞委會表示,無論教育宣導或補助業務,都已規劃執行多年,未來仍將持續透過電視、平面媒體及廣播電臺,製播法令及權益保障宣導節目,加強宣導外勞法令及合法僱用;也會印製外勞在臺工作須知(中、外文對照版)分送外勞;此外以補助方式鼓勵地方政府辦理外勞休閒輔導活動、外勞與雇主法令宣導會,以強化人口販運預防及保護等工作。